甘肅提高城鄉低保標準
記者從甘肅省民政廳了解到,甘肅今年提高城鄉低保標準,城市低保標準由年人均6924元提高到年人均7476元,農村低保標準由年人均4428元提高到4788元。
甘肅省民政廳社會救助處處長常正虎介紹,甘肅城鄉低保補助水平相應提高,城市低保年補助水平由年人均6012元提高到年人均6492元。農村低保一、二類對象補助水平分別由年人均4428元、4200元提高到年人均4788元、4536元;農村低保三、四類對象補助水平保持年人均1008元、696元不變。
針對無收入來源、無勞動能力、無法定贍養(撫養)人的城鄉特困人員,甘肅按照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城鄉低保標準的1.3倍確定,分別由年人均不低于9012元、576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9732元、6216元。同時,城鄉特困人員按照具備生活自理能力、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、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種情形,還能獲得部分護理費,護理標準分別由年人均不低于1440元、2640元、3840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1680元、3360元、4800元。
此外,甘肅還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、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,提標后月人均補貼由60元到110元不等。
常正虎介紹,此次提標有條件的市、縣可依據地方實際適當提高標準,但不能低于省級指導標準。此次提標預計6月底前補發到位。
來源:新華社
監制/王存錄 主編/朱學東
編輯/趙軍強 審核/頡定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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